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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写作、法律基础知识、历史、科学技术、水利基本知识、综合素质测试等方面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凭证进入考场。
考试时间: 9月23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可突破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所有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9月24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第一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则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9月25日,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同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既往身体状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水利人才网、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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