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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法: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拟聘用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岗位除外),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有关专业、学历等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五、资格复审
9月22日9:00-14:00(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9月23日14:00-17:0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址见上表)。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4.《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5.2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除《报名登记表》外的其他原件当场核验后返还。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无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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