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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
(四)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55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科)电话:022-24334222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020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工人医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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