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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合格者依据两项考试成绩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录用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视学校需求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替补过程中本人放弃应聘或联络不上,按顺序由下一人递补体检。最终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时,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并在学校指定的更高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5、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任人选,报学校审批,审议通过后,在学校首页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通知拟聘人选本人和北方人才市场。由其本人和北方人才市场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59671655,联系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委):022-59198849,联系人:宋老师
天津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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